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9 06:44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 24 條
檢察官、檢察事務官之職掌依法院組織法、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令之規定
。
檢察官辦理案件,應遵照有關辦案期限之規定,檢察事務官應遵照檢察官
指示之期限,妥速辦理。
民國 89 年 05 月 24 日修正
第 24 條
檢察官、檢察事務官之職掌依法院組織法、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令之規定
。
檢察官辦理案件,應遵照有關辦案期限之規定,檢察事務官應遵照檢察官
指示之期限,妥速辦理。
民國 79 年 11 月 30 日修正
第 24 條
  檢察官之職掌,依法院組織法﹑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令之規定。
  檢察官辦理案件,應遵照有關辦案期限之規定,妥速辦理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