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訟輔導科掌理左列事項: 一、關於為民服務工作之年度重點項目之研議。 二、關於服務台 (處) 工作之研擬及執行。 三、關於輔導訴訟當事人聲請事項。 四、關於為民服務工作之協調事項。 五、其他有關訴訟輔導事項。
訴訟輔導科掌理左列事項: 一﹑關於為民服務工作之年度重點項目之研議。 二﹑關於服務臺(處)工作之研擬及執行。 三﹑關於輔導訴訟當事人聲請事項。 四﹑關於為民服務工作之協調事項。 五﹑其他有關訴訟輔導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