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8 09:41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設置要點 6
六、本會置幹事一人,由法務部調查局調兼,負責開會事宜。
民國 98 年 02 月 23 日修正
6
六、本會置幹事一人,由法務部調查局調兼,負責開會事宜。
民國 89 年 04 月 13 日修正
6
六  本會置幹事一人,由法務部調查局調兼,負責開會事宜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