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5 20:50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組織法 第 1 條
行政院為辦理全國檢察行政、犯罪防治、犯罪矯正、司法保護、廉政、行
政執行、法規諮商、行政院之法律事務及司法人員養成教育業務,特設法
務部(以下簡稱本部)。
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修正
第 1 條
(設立宗旨)
行政院為辦理全國檢察行政、犯罪防治、犯罪矯正、司法保護、廉政、行
政執行、法規諮商、行政院之法律事務及司法人員養成教育業務,特設法
務部(以下簡稱本部)。
民國 86 年 04 月 23 日修正
第 1 條
法務部主管全國檢察、矯正、司法保護之行政事務及行政院之法律事務。
民國 69 年 06 月 29 日修正
第 1 條
法務部主管全國檢察、監所、司法保護之行政事務及行政院之法律事務。
民國 45 年 04 月 19 日修正
第 1 條
司法行政部管理全國司法行政事務。
民國 32 年 02 月 13 日修正
第 1 條
司法行政部管理全國司法行政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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