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0:5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 條
犯罪之行為或結果,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,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
。
民國 24 年 01 月 01 日訂定
第 4 條
犯罪之行為或結果,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,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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