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0:3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 條
依法令之行為,不罰。
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,不罰。但明知命令違法者,不在此
限。
民國 24 年 01 月 01 日訂定
第 21 條
依法令之行為,不罰。
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,不罰。但明知命令違法者,不在此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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