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圖供行使之用,而製造違背定程之度量衡,或變更度量衡之定程者,處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意圖供行使之用,而製造違背定程之度量衡,或變更度量衡之定程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