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、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 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,亦同。
藏匿犯人或依法逮補、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 以下罰金。 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