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、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。 因過失致前項之人脫逃者,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。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補、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,處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。 因過失致前項之人脫逃者,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