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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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民法 第 980 條
男女未滿十八歲者,不得結婚。
民國 110 年 01 月 13 日修正
第 980 條
男女未滿十八歲者,不得結婚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980 條
男未滿十八歲,女未滿十六歲者,不得結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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