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20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968 條
血親親等之計算,直系血親,從己身上下數,以一世為一親等;旁系血親
,從己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,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,數至與之計算親等
之血親,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968 條
血親親等之計算,直系血親,從己身上下數,以一世為一親等;旁系血親
,從己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,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,數至與之計算親等
之血親,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