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意占有人就占有物之滅失或毀損,如係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, 對於回復請求人僅以滅失或毀損所受之利益為限,負賠償之責。
善意占有人,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,致占有物滅失或毀損者,對於回復 請求人,僅以因滅失或毀損所受之利益為限,負賠償之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