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上權人、農育權人、典權人、質權人、承租人、受寄人,或基於其他類 似之法律關係,對於他人之物為占有者,該他人為間接占有人。
質權人、承租人、受寄人或基於其他類似之法律關係,對於他人之物占有 者,該他人為間接占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