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限額抵押權為數人共有者,各共有人按其債權額比例分配其得優先受 償之價金。但共有人於原債權確定前,另有約定者,從其約定。 共有人得依前項按債權額比例分配之權利,非經共有人全體之同意,不得 處分。但已有應有部分之約定者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