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權以外之物權,及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權利,歸屬於一人者,其權利 因混同而消滅。 前條但書之規定,於前項情形準用之。
所有權以外之物權,及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權利歸屬於一人者,其權利因 混同而消滅。前條但書之規定,於前項情形準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