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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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民法 第 71 條
法律行為,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,無效。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 ,不在此限。
民國 18 年 05 月 23 日訂定
第 71 條
法律行為,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,無效。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 ,不在此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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