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5:55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698 條
合夥財產不足返還各合夥人之出資者,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返還之
。
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
第 698 條
合夥財產,不足返還各合夥人之出資者,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返還
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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