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有第六百三十三條、第六百五十條、第六百五十一條之情形,或其他情 形足以妨礙或遲延運送,或危害運送物之安全者,運送人應為必要之注意 及處置。 運送人怠於前項之注意及處置者,對於因此所致之損害應負責任。
如有第六百三十三條、第六百五十條、第六百五十一條之情形或其他情形 足以妨礙或遲延運送或危害運送物之安全者,運送人為保護運送物所有人 之利益,應為必要之注意及處置。 運送人怠於前項之注意及處置者,對於因此所致之損害,應負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