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21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民法 第 573 條
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,就其報酬無請求權。
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修正
第 573 條
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,就其報酬無請求權。
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
第 573 條
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,其約定無效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