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21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573 條
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,就其報酬無請求權。
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修正
第 573 條
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,就其報酬無請求權。
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
第 573 條
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,其約定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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