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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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 第 540 條
受任人應將委任事務進行之狀況,報告委任人,委任關係終止時,應明確 報告其顛末。
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
第 540 條
受任人應將委任事務進行之狀況,報告委任人,委任關係終止時,應明確 報告其顛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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