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7:0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539 條
受任人使第三人代為處理委任事務者,委任人對於該第三人關於委任事務
之履行,有直接請求權。
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
第 539 條
受任人使第三人代為處理委任事務者,委任人對於該第三人關於委任事務
之履行,有直接請求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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