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 ,仍為繼續。 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,承租人負賠償責任。
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 仍為繼續。 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,承租人負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