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承租人之同居人或因承租人允許為租賃物之使用、收益之第三人應負責 之事由,致租賃物毀損、滅失者,承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因承租人之同居人或因承租人允許為租賃物之使用、收益之第三人,應負 責之事由,致租賃物毀損、滅失者,承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