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3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41 條
清算之程序,除本通則有規定外,準用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之規定。
民國 18 年 05 月 23 日訂定
第 41 條
清算之程序,除本通則有規定外,準用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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