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20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403 條
當事人之一方,得隨時終止交互計算契約,而為計算。但契約另有訂定者
,不在此限。
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
第 403 條
當事人之一方,得隨時終止交互計算契約,而為計算。但契約另有訂定者
,不在此限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