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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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 第 283 條
數人依法律或法律行為,有同一債權,而各得向債務人為全部給付之請求 者,為連帶債權。
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
第 283 條
數人依法律或法律行為,有同一債權,而各得向債務人為全部給付之請求 者,為連帶債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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