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27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203 條
應付利息之債務,其利率未經約定,亦無法律可據者,週年利率為百分之
五。
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
第 203 條
應付利息之債務,其利率未經約定,亦無法律可據者,週年利率為百分之
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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