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效之期間終止時,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,致不能中斷其時效者, 自其妨礙事由消滅時起,一個月內,其時效不完成。
時效之期間終止時,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,致不能中斷其時效者, 其妨礙事由消滅時起一個月內,其時效不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