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7:51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民法 第 1225 條
應得特留分之人,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,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,得按 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。受遺贈人有數人時,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 比例扣減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1225 條
應得特留分之人,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,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,得按 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。受遺贈人有數人時,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 比例扣減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