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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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民法 第 1221 條
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,其牴觸部分,遺囑視為 撤回。
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修正
第 1221 條
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,其牴觸部分,遺囑視為 撤回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1221 條
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,其牴觸部分,遺囑視為 撤銷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