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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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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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民法 第 1219 條
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方式,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。
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修正
第 1219 條
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方式,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1219 條
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方式,撤銷遺囑之全部或一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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