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46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1215 條
遺囑執行人有管理遺產,並為執行上必要行為之職務。
遺囑執行人因前項職務所為之行為,視為繼承人之代理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1215 條
遺囑執行人有管理遺產,並為執行上必要行為之職務。
遺囑執行人因前項職務所為之行為,視為繼承人之代理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