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5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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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民法 第 1085 條
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1085 條
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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