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6:02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民法 第 1084 條
子女應孝敬父母。
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,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。
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修正
第 1084 條
子女應孝敬父母。
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,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1084 條
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,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