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2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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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 第 1018-1 條
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,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,供夫或妻自由處分。
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修正
第 1018- 1 條
(自由處分生活費用外金錢) 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,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,供夫或妻自由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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