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2:01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民法 第 1005 條
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,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以法定財產制,為 其夫妻財產制。
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
第 1005 條
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,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以法定財產制,為 其夫妻財產制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