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程序之開始,由行政機關依職權定之。但依本法或其他法規之規定有 開始行政程序之義務,或當事人已依法規之規定提出申請者,不在此限。
行政程序之開始,由行政機關依職權定之。但依本法或其他法規之規定有開始行政 程序之義務,或當事人已依法規之規定提出申請者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