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15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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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程序法 第 141 條
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,無效。 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,無效。
民國 88 年 02 月 03 日訂定
第 141 條
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,無效。 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,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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