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,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,並應斟酌 全部聽證之結果。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,從其規定。 前項行政處分應以書面為之,並通知當事人。
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,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,並應斟酌全部聽證 之結果。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,從其規定。 前項行政處分應以書面為之,並通知當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