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0 19:13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
公發布日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第 12 條
使用通訊設備接見,機關得視通訊方式或接見空間限制,調整同時接見之
人數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