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5 01:20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財團法人法
公發布日:民國 107 年 08 月 01 日
第 73 條
外國財團法人經認許者,應自收受認許文件後十五日內,向法院辦理事務
所設立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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