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5 04:37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7
七、刑事被告於判刑確定移送監獄執行時,本所依羈押法第 36 條規定,
    將繕抄性行考核表副本函送監獄,以利其作為新入監考核及受刑人編
    級參考,正本附於刑事被告身分簿內妥存備查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