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5 20:48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受訓人員教室使用須知
修正日期:民國 112 年 05 月 08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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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受訓人員聞上課或自習鐘聲時應即赴教室就規定位置入座,遲到者應
    輕聲入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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