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0 01:44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律師遠距接見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11 月 06 日
3
三、本要點所稱辯護人係刑事訴訟法 29 條規定之律師及審判中經審判長
    許可之非律師之人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