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5 00:22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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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六、違反本注意事項者,按其情節輕重分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有關
        規定予以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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