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0 05:23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檔案開放應用須知
修正日期:民國 100 年 04 月 08 日
7
七、本部檔案應用處所位於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一百三十號二樓,開放時
    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及下午二時至五時;國定例
    假日不開放。有其他特殊原因停止開放時,另行公告週知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