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0 08:46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矯正機關運用社會資源辦理教化藝文活動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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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經核定實施之各類教化藝文活動,本部將視情形派員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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