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05 08:45
現在位置:
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辦理收容人技能訓練實施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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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辦理收容人技能訓練實施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100 年 03 月 08 日
15
十五、規定學員在訓練與實習中,不得輕浮嘻戲或爭吵鬥毆,亦不得吸香 煙或吃零食,以避免分心旁鶩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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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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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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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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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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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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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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