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5 05:02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作業成績核分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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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一般作業(工場作業)收容人,依實際參與作業核給核給 2~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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