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0.14 20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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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作業成績核分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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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作業成績核分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4
四、一般作業(工場作業)收容人,依實際參與作業核給核給 2~4分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4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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