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6 05:11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8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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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出納管理人員每六年至少職務工作輪換一次,並貫徹休假代理制度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